修訂后的《基金法》首次明確了私募基金合法地位,設置“基金服務機構”單獨章節,為基金服務業務和基金行業專業化分工奠定了法律基礎。自2014年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依法開展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產品的登記備案以來,為消除私募基金行業發展初期的運營瓶頸,協會先后登記了44家私募基金服務機構,有力促進了行業的穩步發展。
2017年3月,協會圍繞“7+2”自律框架,重新梳理對私募基金服務業務的規范要求,發布《私募基金服務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服務辦法》),旨在培育專業的私募基金服務機構梯隊,搭建私募基金行業生態體系,促進管理人、托管人和服務機構三類市場主體之間的合作和博弈,提升私募基金行業的專業化水平。協會按照《服務辦法》的要求改造并重新上線了私募基金服務機構登記系統,收到大量登記申請材料。私募基金服務機構的無序涌入如不加以規范,將造成嚴重惡性競爭,很可能出現“劣幣驅除良幣”,影響行業良性生態。
為完善私募基金服務機構準入與退出機制,建立公平、科學、可持續的信用評估體系,協會根據《基金法》及其他私募基金法規要求,秉持會員管理標準,依照《基金法》信義義務要求,制定了涵蓋“合規風控、人力資本、運營能力、金融科技和生態培育”五大維度的私募基金服務機構評估體系,篩選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服務機構登記入會。其中,“合規風控”考察機構重大處罰、法律意見書、組織架構與風險隔離、管理人準入與協議簽署、風險處置和內控及業務審計等情況;“運營能力”維度考察機構估值核算、份額登記等核心服務及服務業務流程整體設計等情況;“金融科技”維度考察機構總體科技戰略規劃以及接口管理、數據備份、執行程序和源代碼測試、系統運維保障、信息安全等情況;“人力資本”維度考察機構人才資質與經驗、考核與激勵等情況;“生態培育”維度考察機構市場分析與展業策略制定、服務定價合理性和專業化經營等情況。后續協會擬將私募基金服務機構評估體系有關內容明確到《服務辦法》中,并公開發布。
現正式公布第四批完成登記的私募基金服務機構名單。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委托在協會完成登記并入會的服務機構提供私募基金服務業務,具體名單見協會官網(http://fo.amac.org.cn/amac/allNotice.do)。各私募基金服務機構應當恪盡職守,履行誠實守信、謹慎勤勉的法定義務,始終以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最大化作為服務業務的行為準則。協會將持續鼓勵基金行業專業化、細致化分工,扶優限劣,擇機引入更多優秀的私募基金服務機構,滿足市場差異化需求。
特此通知。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