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運作日常中所稱“募集賬戶”是指匯集所有基金銷售機構資金的賬戶。由于私募股權基金沒有法定驗資要求,且《指引》需要考慮公募、私募證券、私募股權基金外包服務的共通性,故《指引》將基金業務外包服務機構為開展份額登記業務所開賬戶統一稱為“注冊登記賬戶”。
日常操作中,出于私募股權銷售資金安全性及資金效率的考慮,銷售結算資金往往直接從投資者賬戶劃入注冊登記賬戶,甚至托管賬戶,在一個賬戶中完成銷售結算資金的歸集、登記結算等?!吨敢窙]有禁止這種做法,也沒有強制要求私募基金必須開立銷售結算資金歸集賬戶和注冊登記賬戶,但各參與方應在外包協議中明確各自在銷售、份額登記環節中的責任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