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事項信息
1.項目名稱:私募投資基金反向掛鉤政策申請業務辦理
2.適用范圍:符合《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2020年修訂)》的私募投資基金
二、辦理事項類型
私募投資基金符合《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2020年修訂)》申請條件后辦理
三、設定依據
(一)《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八條 各類私募基金募集完畢,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規定,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報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主要投資方向及根據主要投資方向注明的基金類別;
(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協議。資金募集過程中向投資者提供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應當報送基金招募說明書。以公司、合伙等企業形式設立的私募基金,還應當報送工商登記和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三)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應當報送委托管理協議。委托托管機構托管基金財產的,還應當報送托管協議;
(四)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二)《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2020年修訂)》
四、業務辦理機構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
五、申請數量
無數量限制
六、辦理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七、辦理時限
私募投資基金反向掛鉤政策申請:申請材料齊備后10個工作日。
《<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2020年修訂)>系統操作指南》
協會將在申請材料齊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有關申請,并在符合條件的私募投資基金公示信息頁面上添加標識。
八、申請條件
《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2020年修訂)(證監會〔2020〕17號)
第二條 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備案的創業投資基金,其所投資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后,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其持有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適用下列比例限制:
(一)截至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上市日,投資期限不滿36個月的,在3個月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1%;
(二)截至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上市日,投資期限在36個月以上但不滿48個月的,在2個月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三)截至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上市日,投資期限在48個月以上但不滿60個月的,在1個月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四)截至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上市日,投資期限在60個月以上的,減持股份總數不再受比例限制。
投資期限自創業投資基金投資該首次公開發行企業金額累計達到300萬元之日或者投資金額累計達到投資該首次公開發行企業總投資額 50%之日開始計算。
第三條 創業投資基金所投資符合條件的企業是指滿足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
(一)首次接受投資時,企業成立不滿60個月;
(二)首次接受投資時,企業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根據會計事務所審計的年度合并會計報表,年銷售額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
(三)截至發行申請材料受理日,企業依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已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第五條 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參照本規定執行。
九、禁止性行為
(一)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2020年修訂)》
第六條 不符合本規定條件,通過弄虛作假等手段進行減持的,中國證監會依照有關規定可以采取行政監管措施。
(二)自律規則
1.《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上證發〔2020〕14號)
第四條 創投基金減持股份違反本細則規定,或者通過交易、轉讓或者其他安排規避本細則規定,或者違反本所其他業務規則規定的,本所可以采取書面警示、通報批評、公開譴責、限制交易等監管措施或者紀律處分。違規減持行為導致股價異常波動、嚴重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者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本所從重予以處分。
創投基金減持股份涉嫌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本所按規定報中國證監會查處。
2.《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
施細則(2020年修訂)》(深證上〔2020〕143號)
第六條 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違反本細則規定的,或者通過交易、轉讓或其他方式規避本細則規定,或者違反本所其他業務規則規定的,本所可以采取限制交易等監管措施或者實施紀律處分。嚴重影響市場秩序或者損害投資者權益的,本所從重處分。
前款規定的減持行為涉嫌違反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本所報中國證監會查處。
十、申請材料
(一)申請材料目錄
1.政策申請承諾函(附件1)
2.《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3.擬減持標的的《招股說明書》
4.基金的證券賬戶變動明細截圖
5.“早期企業”“中小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等的證明文件
(二)材料數量
電子文件一套
十一、申請接收
(一)接收方式
在線電子材料接收:通過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臺(https://ambers.amac.org.cn)報送。
(二)系統操作指南
《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2020年修訂)》系統操作指南(附件2)
十二、辦理程序
辦理程序:包括申請、核查、退回補正、辦結、結果公示等。
申請:指私募基金管理人通過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臺(https://ambers.amac.org.cn)填報適用反向掛鉤政策的私募投資基金相關信息、上傳相關材料并提交。
核查:指政策申請材料齊備性核查和形式合規性核查。其中,申請材料齊備性核查,指基金業協會對私募投資基金反向掛鉤政策申請材料的齊備性進行反饋;形式合規性核查,指在申請材料齊備的基礎上核查私募投資基金是否符合反向掛鉤政策相關要求。
退回補正:指經核查后,基金業協會就相關問題反饋補正意見,并將申請退回給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應按照補正意見修正相關信息、補充相關材料并再次提交。
辦結:指基金業協會對私募投資基金的反向掛鉤政策申請作出辦理通過的意見。
結果公示:指在基金業協會官網(https://gs.amac.org.cn)公示的私募投資基金名稱上方添加“適用《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2020年修訂)》”的標識。
十三、辦理結果
私募投資基金反向掛鉤政策申請辦理通過。
十四、結果公示
私募投資基金申請反向掛鉤政策通過后,基金業協會將于T+1日在官網信息公示界面(https://gs.amac.org.cn)公示的該基金名稱上方添加“適用《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2020年修訂)》”標識。
十五、咨詢途徑
(一)電話咨詢:400-017-8200
(二)線上咨詢:私募基金咨詢自助查詢系統(https://km.amac.org.cn)
(三)郵箱咨詢:pf@amac.org.cn
(四)微信公眾號咨詢:微信公眾號“中國基金業協會”
十六、監督和投訴渠道
(一)在線投訴
通過基金業協會官網“在線投訴平臺”(https://ambers.amac.org.cn/web/complain.html?userTenantId=null)按照要求填寫并提交投訴信息?;饦I協會要求補充材料的,應于15個交易日內補充提交。
(二)來信投訴
寄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0號交通銀行大廈B座9層,郵編100033,請標明“投訴材料”。
(三)來訪投訴
來訪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北街2號月壇大廈A座2501室。接待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及非交易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十七、辦公地址和時間
(一)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0號交通銀行大廈B座9層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二)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及非交易日除外)8:30-11:30,13:30-17:00。
十八、進度查詢
自提交政策申請之日起,可通過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臺“政策申請”頁簽查詢政策申請辦理狀態。
十九、辦理流程圖
二十、發布與實施日期
發布與實施日期:2022年6月20日
附件:1.政策申請承諾函
2.《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2020年修訂)》系統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