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單一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及《資產管理計劃風險揭示書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的通知
(中基協發〔2019〕3號,2019年3月29日)
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
為統一規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契約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合同內容與格式,根據證監會工作部署,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研究制定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單一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及《資產管理計劃風險揭示書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經證監會同意及協會理事會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9年5月1日起實施。
各機構在執行本通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向協會報告(聯系郵箱:zgcpb@amac.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
1.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
2.單一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
3.資產管理計劃風險揭示書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