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2020年修訂)》(以下簡稱《特別規定》)順利實施,現制定《<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2020年修訂)>系統操作指南》(以下簡稱《操作指南》)。符合條件的管理人可參考《操作指南》進行政策申請。
一、政策申請操作流程和材料準備
第一步:登錄“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臺”(以下簡稱“AMBERS系統”)(https://ambers.amac.org.cn),點擊“政策申請”按鈕,選擇《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按鈕,進入頁面(如圖1)。
圖1
第二步:點擊右側“新增”按鈕,選擇擬申請適用《特別規定》的基金(如圖2)。
圖2
第三步:填報系統信息。
1.填寫 “擬減持標的企業名稱”和“擬減持標的證券代碼”;
2.選擇是否“早期企業”、“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如果“是否高新技術企業”選是,應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發證時間;
3.填寫基金持有擬減持證券的“對應股票賬戶”;
4.根據有關材料填寫“股東身份確權日期”和“首次公開發行上市日期”;
5.如有其他問題,可在“管理人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補充說明。
第四步:提交有關附件。
1.管理人應下載承諾函模板,上傳管理人簽章的《政策申請承諾函》掃描件(如圖3)。
圖3
2.為驗證“股東身份確權日期”和“首次公開發行上市日期”,管理人應上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和擬減持標的《招股說明書》(如圖4)。
圖4
3.管理人應上傳“證券賬戶變動明細截圖”,確認賬戶信息、擬減持標的以及是否購買二級市場股票等。登錄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網站(www.chinaclear.cn)進行如下操作(如圖5):
(1)點擊右上角“登錄|注冊”;
(2)點擊“投資者”;
(3)完成注冊、登錄、綁定激活一碼通(操作說明詳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網廳微廳用戶手冊V1.0》);
(4)點擊“證券持有變更”;
(5)選擇查詢的時間段(選取申請日前一年)和證券賬戶,點擊查詢;
(6)截圖查詢結果并上傳至其他附件處。
圖5
管理人也可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投資者證券查詢業務指南》要求填寫申請表格和準備材料,前往指定交易/證券托管券商柜臺或中國結算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柜臺辦理證券賬戶變動查詢。
4.管理人應上傳“早期企業”、“中小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等的證明文件。
第五步:點擊提交。
在完成信息填報和材料上傳后,點擊“提交”按鈕(如圖6)。
圖6
如果管理人填報信息有誤或不符合《特別規定》有關要求,系統將校驗填報存疑的內容并提示,請管理人根據提示內容檢查或修改。例如:系統將校驗各字段填報位數、填報格式、是否完成季度更新、季度更新中是否準確錄入項目投資情況以及是否提交各類附件等情況。協會人工核查發現問題后會將有關申請退回補正,管理人應按照退回意見進行修改后再提交。
第六步:辦理完成與結果公示。
協會將在申請材料齊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有關申請,并在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基金公示信息頁面上添加標識(如圖7)。
圖7
管理人可以在AMBERS系統中查看相關申請的“辦理通過日期”。在擬減持上市公司股份鎖定期結束且相關申請辦理完成之后,創業投資基金即可根據《特別規定》減持股份。
二、政策適用標準
根據《特別規定》以及上交所、深交所配套《特別規定》的有關實施細則,各投資期限對應的減持節奏和減持比例如下表所示(表1)
表1私募基金減持節奏計算表
投資期限 | 減持節奏 | 釋義 |
不滿36個月 |
90日 |
連續90日內可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通過大宗交易減持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且大宗交易受讓方受讓的股份受6個月內不得轉讓的限制 |
超過36個月但不滿48個月 | 60日 | 連續60日內可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通過大宗交易減持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且大宗交易受讓方受讓的股份不受6個月內不得轉讓的限制 |
超過48個月但不滿60個月 | 30日 | 連續30日內可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通過大宗交易減持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且大宗交易受讓方受讓的股份不受6個月內不得轉讓的限制 |
60個月及以上 | - | 通過集合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減持股份總數不再受比例限制,且大宗交易受讓方受讓的股份不受6個月內不得轉讓的限制 |
三、政策申請的其他注意事項
1、管理人在申請《特別規定》有關政策時,應完成最近一期產品季度更新,季度更新填報有誤的可通過產品季度更新的“重報”功能修改季度更新信息。
2、同一基金持有的多家標的均滿足《特別規定》要求的,應對不同標的分別提起申請。
3、股東身份確權日期參考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股東身份確權日期。以可轉債方式投資的,按轉股日期計算股東身份確權日期;初始投資企業被并購整合之后整體上市的,按對初始投資企業的投資日期計算股東身份確權日期。首次投資的企業性質,按照《特別規定》第三條予以認定。
4、享受《特別規定》加速減持優惠的范圍僅限成功申請政策的基金和被投企業。管理人對其管理的其他基金和其他被投企業的減持,仍應符合《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 號)及其他有關規定的要求。對于持有不符合《特別規定》政策適用條件的股份,仍應符合《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 號)及其他有關規定的要求。
5、創投基金通過特殊目的載體(SPV)等方式間接投資的,該創投基金不適用《特別規定》。
6、對于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其他私募投資基金和私募資產配置基金,所投項目滿足《特別規定》要求的,產品的基金類型更改為“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后,適用《特別規定》減持,并承諾后續投資將持續符合有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