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了基礎設施REITs試點的基本原則、試點項目要求和試點工作安排。根據《通知》要求,中國證監會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加強合作,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充分依托資本市場,積極支持符合國家政策導向的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的優質基礎設施項目開展REITs試點。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對判斷項目是否符合國家重大戰略和產業政策、是否符合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法規,以及是否形成良性投資循環等方面,研究提出指導性意見。中國證監會已同步就《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公開征求意見。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將建立專門的業務受理、審核、備案等工作機制,專人專崗負責,提高工作效率,落實各項監管要求。
《通知》發布后,中國證監會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協調相關單位明確工作標準和工作流程,在此基礎上盡快推出基礎設施REITs試點項目,切實落實好《通知》要求,增強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質效。